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白银区关于禁止露天焚烧的通告当前正值春耕备耕时节,是露天焚烧秸秆、垃圾、枯枝落叶和烧荒的高发期,焚烧产生的烟尘、二氧化硫等污染物对人居环境和大气环境质量造成极大影响,甚至还会产生一些致癌的有毒有害气体,严重影响人民群众身体健康,同时也很容易造成火灾安全隐患。为进一步提升我区环境空气质量和人居生活环境,保障公众健康和财产安全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《甘肃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》和《白银市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利用条例》等法律法规,现将禁止露天焚烧行为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 三、各乡(镇)街道是禁烧工作的属地内责任主体,对本辖区内禁烧工作负总责,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,压实层级责任,全面落实网格化监管制度。强化“乡镇街道为主、村(社区)落实、社管户、户联防”的禁烧工作机制,实行全天候常态巡查,确保禁烧工作全覆盖、无死角、不留盲区,坚决遏制各类露天焚烧行为。 四、公安、农业农村、住建、商务、生态环境、应急管理、城市管理、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做好巡查工作,对群众反映和乡镇反馈的突出焚烧问题进行严厉打击。 五、禁止露天焚烧行为是全体公民一项义不容辞的责任,希望广大人民群众,从我做起,积极监督露天焚烧行为,大力倡导绿色、环保、文明生产生活方式,共同保护良好生态环境。 白银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2月20日 来源 | 魅力白银区 白银生态环境 编辑 | 张东旺 审核 | 王泰祥 |